社工介入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有哪些路径
来源:陕西民政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1社工进入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领域以来,带来缓解流浪儿童问题的新视角和方法,推动了流浪儿童保护人性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特别是在流浪儿童康复和矫正及社区预防方面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一是人本主义模式介入。罗杰斯的人本主义模式提出了应对的技巧, 这个模式最核心的关注点是人与人互动过程中的合作关系, 他指出: “治疗的成功主要并非依赖治疗者技巧的高低, 而依赖于治疗者是否具有某种态度”。在双方互动中营造一种融洽、接纳和轻松的环境。通过同感、真诚、尊重、无条件接纳等社工价值与流浪被胁迫儿童取得信任关系,与他们进行情感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经历,深度追溯他们的内心冲突与感受,用表情、语气、目光关爱等深层次交流,通过物质帮助、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等帮助受胁迫流浪儿童走出困境。可通过个案与小组工作方法,强调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相信他们自身的能力,相信他们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些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的孩子, 救助中心的社工并没有一开始就说教式地劝他们到中心来, 而是用实际行动让孩子们慢慢地信任他们, 无条件地接纳和感化孩子们的心, 重新唤起孩子们对他人的信任, 自愿地随他们来到中心, 尊重和满足流浪儿童需要,应该是社会工作者在流浪儿童救助领域的主要目标,发展以流浪儿童为中心的救助工作实际上就是要逐渐弱化行政管理色彩,消除前面提到的所谓的流浪儿童“机构病”问题。注意流浪儿童个性的发展和自由, 既从个体的需求出发, 为满足个人的需求和发展提供服务与资源, 帮助个人挖掘潜能, 又着手改善流浪儿童赖以生存和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促使流浪儿童顺利回归社会, 并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让他们感受到温暖。
二是理性情绪治疗模式和认知行为治疗保护流浪儿童。理性情绪治疗以人本主义为基础,运用非理性信念检查技巧,让职业乞讨者认识到自己不理性的生活方式,学会理性的生活方式,帮助适应社会生活;运用认知重塑帮助职业乞讨者辨认错误的认知,帮助规划自己的生活安排。对于已经得到救助的被拐儿童,处理他们所遭遇的愤怒或压力情境,通过引发动机的技术、示范学习、操作与刺激控制、认知重组与自我教导训练、社会支持网络及社交训练等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适应社会生活。
三是培养社工类的社会组织。国家必须注意培育能够向流浪儿童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工作性质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服务购买项目补贴等方式推开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大门,在当前小政府大社会的政治改革的政策引导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急需社会工作性质的社会组织给它提供专业化 人性化的服务。
四是行为矫治介入。对流浪儿童进行矫正改造的机构要采用类似于父权主义的专制方法,对他们的生活起居和学习生活都予以高度管理。对于流浪儿童在机构内部应该以何种方式生活和改造的问题,流浪儿童本身是没有干预的权限的,他们自主的权限受到忽视,而他们的态度和个性发展要求也不在矫正模式救助的考虑范围之内。可见,矫正模式的思想中心是控制,它将流浪儿童的危害性控制在一定的数据范围内,以降低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几率。因此更应运用人性化救助,为流浪儿童进行自我改造和调整,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 整合各方资源, 为流浪儿童建立良性的生活环境, 帮助他们修正错误的行为方式, 学习和选择理性的生活方式, 促使流浪儿童获得人性化的发展。
五是建立社区干预机制。社区可主动建立该区域内所有儿童家庭的档案, 对每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儿童教育状况进行准确调查,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家庭,还可以通过开展职业培训,举办文化教育班、家长交流班等, 提高家长的生存能力和文化素质,间接改善儿童的生活环境。社区可主动进行干预。例如为经济困难家庭提供物质支持, 对单亲家庭和育儿能力低下的家庭进行育儿指导, 为问题儿童提供心理疏导, 对监护不力的家庭予以教育、警告或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