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行的。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进展顺利,成果显著,形成了包括公主岭市平洋村、农安县陈家店村、通榆县陆家村等股份合作制发展集体经济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改革过程中存在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困难、集体资产管理组织组建困难、老股金情况混乱严重制约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改革后村集体如何发展公益事业等一系列问题;我们要通过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保护,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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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男,1962年生,辽宁省黑山县人。现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长春光华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曾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经济纵横》杂志主编。吉林省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吉林省政府拔尖人才,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吉林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研究会会长。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光华学院、北华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长期从事农业经济、农村经济、区域经济、农村金融研究,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及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6部;获省政府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获长春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5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获得国家领导人、省领导肯定批示20余篇;主持国家、省级项目20余项,主持省委改革委、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地方政府及部门横向课题40余项。曾率团访问日本东京大学、东京农业大学、韩国成均中国研究所,访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科院、俄罗斯远东社科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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