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在市场经济格局下,我们原有的所有文化事业单位无非面对三种前景或角色定位:政府机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和文化企业即营利组织。如果说前一段的改革已大致上区分了政府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话,那么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应该成为企业的单位从事业部门中划分出来。这里,企业是市场主体,因为只有它可能提供基本税收,支持政府机构及绝大部分非营利组织的公共财政开销。因而让所有可企业化的文化单位都企业化是改革的基本目标。
<<
章建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主编,联合国《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形式多样性公约(2005)》中国政府首席专家,曾任上海交通大学特聘研究员、山西大学特聘教授,文化和旅游部《公约》事务部际协调机制专家,并任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中华全国美学学会理事。近年来,积极开展各项文化研究,著有《制度创新,推动文化发展繁荣》《文化经济学视野的搭建》《山西省民间音乐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等。《文化蓝皮书》主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先进文化建设与文化体制改 革”主持人;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文化发展纲要》起草小组专家组成员;国家法改委和世界银行中国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课题组负责人;北京市发改 委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课题组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哲学、经济伦理学、文化哲学、文化产业理论。发表论文专著若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