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泗县结合县域实际,积极探索“爱心超市”社会扶贫新模式,逐步把“爱心超市”打造成社会爱心的集聚地和社会扶贫新阵地,实现社会捐赠与贫困需求有效对接。
有偿领取 鼓励贫困群众自强自立
扶贫先扶志,为帮助贫困群众摆脱“等靠要”思想,鼓励他们自强自立,泗县“爱心超市”坚持所有物品都要“有偿”领取,一改过去社会捐赠款物直接发放给贫困群众的方式。所谓“有偿”,并不是让贫困群众花钱购买,而是凭“积分”兑换所需物品。贫困群众可参与村级开展的各项评比活动和“积分劳务”获得积分,按规定到爱心超市选取所需物品。
建章立制 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捐赠款物承载着社会各界对贫困群众的鼓励和关怀,种类多、体量大,必须管好用好。泗县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出台《关于爱心超市建设及运转实施办法》,制定人员管理和办事流程等配套制度,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的科学管理水平,取得了一些较为成熟的做法。
统筹发展细化责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和发展,县扶贫办和团县委负责对全县“爱心超市”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考核。镇、村两级是“爱心超市”的运行管理主体,乡镇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内“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工作,村级指定专人负责本村“爱心超市”款物接收、物品兑换和积分卡管理等具体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村级每月月底对“爱心超市”款物进行盘点,结果上报乡镇,乡镇核实汇总后在下个月初上报县扶贫办。
集中管理捐赠款物。“爱心超市”在接到捐赠款物后,要当场清点、记账,填写《捐赠物资接收表》和《专用收款收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捐赠物品,统一验收,集中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分类、整理后方可入库。对捐赠资金,如实记录,专账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捐赠资金用于购买“爱心超市”所需物品。“爱心超市”对接收款物的数量、去向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规范物品领取发放。“爱心超市”物品发放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原则,遵循便民利民原则,保证捐赠物品发放到真正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到“爱心超市”选取物品,需持积分卡和相关证明(身份证、扶贫手册等),凭积分兑换所需物品。工作人员需核实领取人员相关信息,扣除相应积分,按要求做好物品发放记录。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根据情况开展上门兑换服务。每周固定一天为“爱心超市”物品集中兑换日。
严格执行办事制度。“爱心超市”在人员管理上,严格执行办事制度。工作人员要按章办事,遵纪守法,接受监督。要牢固树立“扶弱济贫,传递爱心”的服务宗旨,热情接待捐赠者和兑换物品的群众,耐心接受各种咨询,文明用语,树立良好服务形象。要严格执行捐赠款物接收、登记、入库、发放制度,做好物品的整理、分类、编号、贴签和摆放工作。要认真落实“爱心超市”清扫清洁制度,保持内部环境卫生,做好防潮、防鼠等日常维护工作。
由点到面 创造扶贫领域泗县速度
泗县“爱心超市”建设,从最初的试点到县域内所有行政村全覆盖,仅用了半年时间,创造了社会扶贫领域“泗县速度”。截至目前,共建成“爱心超市”184个,实现了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爱心超市”的既定目标。泗县在加速“爱心超市”建设的同时,科学建立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持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在高标准、严要求、重实际、讲实效的大前提下进行,确保建成一个,就要成功运行一个。
激发动力 充分发挥捐赠款物效用
泗县“爱心超市”创新捐赠款物发放方式,通过“积分兑换”把社会爱心传递给贫困群众,一方面,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得到,另一方面,社会捐赠款物效用也得到充分发挥。“爱心超市”建设和运行以来,贫困群众通过参与家庭环境卫生评比、德孝评比、扶贫政策问答评比等评比活动和“积分劳务”,有尊严地获取所需物品,生产生活积极性显著提高,家庭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增强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
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通过把握评比活动和“积分劳务”的导向性,在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扶贫政策知晓率和帮扶工作满意度,一举多得。捐赠的款物被“明码标价”放到“爱心超市”的货架,扶贫效用由简单“输血”向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转变,大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泗县“爱心超市”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370万元,发放物品累计10339人次,捐赠款物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内容时间: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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