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巴马瑶族自治县创新举措,通过特困全兜底、保险全覆盖、就业全保障等“三个全”模式,全力以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截至目前,实现全县贫困人口减少13503户61969人,贫困村摘帽52个,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1.24%,达到整县脱贫摘帽标准。
特困全兜底。该县出台特困人员享受全兜底相关政策,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坚持应保尽保,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国扶系统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贫困人口、监测户、边缘户录入低保系统,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今年一季度发放城乡低保金2134.80万元,惠及全县2.761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非贫困户的农村低保对象。兜底救助统筹衔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从今年3月1日起,该县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供养标准:全护理860元/人/月,半护理430元/人/月。从4月1日起,提高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850元提高到988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470元提高到553元/人/月,一季度共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215.57万元,确保了全县1014名建档立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还为全县5400余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50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89.84万元;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4.82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救助金3.733万元。
保险全覆盖。深入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险种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选择切实可行的投保模式,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种、养殖企业和农户统一投保、集中投保,确保“所有贫困户、贫困户所有产业、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双重风险”实现“三个全覆盖”。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六类群体人员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不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9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正常享受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待遇,在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目前,巴马11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05个,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90244人。
就业全保障。出台了《巴马瑶族自治县促进贫困户就业创业奖励办法》、《巴马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促进就业平稳推进工作措施》、《巴马瑶族自治县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用工需求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对创业投资企业予以政策支持。落实贫困户就业创业奖励办法,积极与深圳市及大鹏新区对接,组织广东企业专设岗位招聘巴马县农村劳动力,落实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与中移在线合作,探索建立“全部就、立刻就”的机制,服务“就业扶贫车间”。同时,在现有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实际增设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增加就业机会,确保有劳动力贫困户每户安排1个以上扶贫公益性岗位和有劳动力的易地扶贫搬迁户有1人以上稳定就业,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内容时间: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