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黎平县积极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衔接,扎实有效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履行兜底保障任务,有效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救助标准逐步提高。2018年黎平县将城低保保障标准由532元·月/人提高到570元·月/人;农低保保障标准由3528·年/人提高到3876元·年/人;特困供养标准由798元·月/人提高至855·月/人;散居孤儿标准由600元·月/人提高到800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标准由1000元·月/人提高到1300元·月/人。各项补助标准的提高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是“两项制度”衔接稳步推进。结合黎平县精准扶贫相关要求,强化了农村最低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的衔接,充分整合救助资源,分类施保施策得到有效开展,目前已初步使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平台,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养老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黎平县入住敬老院9所(含县福利院),共设有床位548张,目前已入住使用床位111张,在县级财政困难的前提下,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共计投入100万元完成对黎平社会福利院室内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有效保证了黎平县集中供养设施力量。
据统计,2018年初至4月,县民政局共发放低保资金7398.9万元,2.79万户7.73万人城乡困难居民直接受益;为270名孤儿发放基本生费48.6万元;审核大病救助866人次,救助资金268.79万元;救助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2482户,救助资金216.93万元,其中“救急难”家庭5户,共救助金额11.89万元;发放冬春生活受灾救助资金571万元,发放棉被437床,棉衣250套,救灾资金67.36万元,共计救助受灾群众1.79万户7.19万人。各项救助措施的稳步实施,有效遏制了困难群众因灾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为黎平县今年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内容时间:2018-05-2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华龙大厦A/B座13层、15层 |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老师 | 电话:400-0086-695 | E-mail:database@ssap.cn | QQ:2475522410 | 您当前的IP是:
版权所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京ICP备060364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507 新出网证(京)字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