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资助参合参保工作。我县为特困供养对象、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和低保对象缴纳参合参保。2016年为城市低保对象3380人缴纳医保8.122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16530人缴纳合医58.9125万元。
2.加大救助范围。我县已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员患重大疾病,经各类医疗报销、计生资金扶助、优抚医疗补助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不低70%予以住院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0元。
3.救助情况。全县累计开展医疗救助34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救助金161.1303万元。
内容时间: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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