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脱贫攻坚的关键期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期,榕江县采取了多措并举,努力实现生态和脱贫建设双赢,走出一条有榕江县特色的生态扶贫发展之路。
一是坚持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相结合,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减贫,绝不以破坏生态环境换取经济的一时增长。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色青山”,突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发展始终,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让生存环境恶劣、生态脆弱地区得到恢复,实现脱贫和生态建设双赢。
二是加强环保建设,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指标规定。借助“天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及公益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兑现生态建设补偿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造林补助、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补助,提高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让林农在护林造林中得到收入。
三是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利箭”“天网”等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中处理,维护该县生态资源安全。
四是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将部分贫困人口转化成林业生态护林员,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开发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推动扶贫发展。
2015年,榕江县城镇新增就业4026人,减少贫困人口2.1万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5%和12.1%,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提高到88.9%。森林覆盖率位居全省第二达72.38%。“十二五”期间,共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3187.1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1135户、建设保障性住房5067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11万人,实现10个乡镇“减贫摘帽”,累计减少贫困人口79817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3.67%。
内容时间: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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