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县纪委监委与天津市东丽区纪委监委签订了《关于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合作协议》。这是在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背景下,贯彻落实北京市纪委、天津市纪委、河北省纪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京津冀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
根据协议,两地将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作,在日常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移送、案件审查调查等3个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人员交流、办案协作,着力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区域协同合作新格局。
据悉,下一步,两地将在涉案款物查询、涉案人员查找、证据调查收集、证物技术鉴定、数据信息采集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正风反腐合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内容时间:201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