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县城各街道门店牌匾集中整治活动的通告
为打造“生态广宗,古韵新城”,顺利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城各街道门店牌匾进行集中整治。 一、总体要求 1.各街道广告牌匾治理标准为“一店一牌,统一高度,规划整齐,协调美观”。 2.严格“一店一牌”制度,清除所有附属广告,包括门店牌匾上下方门窗、墙面等处悬挂张贴的条幅、图文广告等。 3.新型广告牌匾以条形彩钢板材质制作架构、以PVC板材质制作店名。凡以喷绘布为材质的门店牌匾全部清除。 4.各街道牌匾统一高度,牌匾厚度为0.2米,宽度与门面宽度一致,牌匾与牌匾之间不留空隙。 5.店名设置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不允许设置其他内容。做到简洁、明了。 6.牌匾设置以每一栋楼或相邻楼群为一个整体单元,上下口一齐,不破坏建筑物造型,与建筑物相协调。 二、整治方式 1.将府前街、爱民街、建设街、兴广路、和平路五条街道的门店牌匾全部拆除,由广告公司统一设计、制作、安装。 2.对文明街、礼貌街、商贸街、体育路、富强路、北环路六条街道不符合要求的门店牌匾进行整改,统一制作安装。 门店牌匾整治是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创园工作大局。此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城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实施。希望各门店商户认清创园形势,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确保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告
广宗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