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竟然将有机农业项目资金当做“礼物”送给当地的企业,郧阳区纪委利剑出鞘零容忍。
2018年4月,十堰市审计局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审计活动,发现了龙泉村在未与两家企业签订任何扶贫帮扶协议或利益联结机制的情况下,无偿将13万元有机肥赠送给了两家企业。后市审计局将该线索移交郧阳区纪委。
经调查,2017年8月,郧阳区扶贫办拨付龙泉村10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其中20万元用于该村发展袋料香菇项目,村干部经过考察认为村上不适宜发展袋料香菇产业,于是申请将20万元项目资金变更为13万元的有机农业项目和购买7万元的小水果苗木。村干部周某和白某以村上土地大部分流转给两家企业为由,私自将价值13万元的有机肥无偿赠送给两家企业。
据悉,郧阳区纪委对某村书记周某及村会计白某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容时间: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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