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美丽宜居、幸福和谐的示范社区,根据《关于在全省城乡社区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的意见》(赣民字〔2016〕94号)精神,经各地申报、资料审核、评估验收等环节,确定272个城乡社区为2020-2021年度“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拟命名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反映。联系电话:0791-86281084。
2020-2021年度全省“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示范社区拟命名对象总共272个。
据了解,“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按照组织体系规范化、平台建设标准化、办事服务便捷化、协商议事制度化、居民活动常态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六化”标准,使社区服务更加完善、管理更加有序、更加美丽宜居和更加幸福和谐,进一步满足社区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物质、文化和健康需求,提升社区居民的文明程度,努力实现人与社区事业的协调发展,建设现代新型文明社区。
内容时间: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