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把服务保障老区振兴发展、扶贫开发、脱贫致富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通过内外联动、强化摸排、找准重点等举措,2014年以来,共查办征地拆迁、涉农惠农规划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成效显著。
强化内外联动,凝聚专项整治合力。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反贪、反渎、控申、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专案小组。整合部门力量,就扶贫领域案件办理、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进行沟通,确保所查案件立得了、捕得下、诉得出。积极围绕专项工作要求,强化与区扶贫办、振兴办等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联合开展预防排查等工作,充分了解扶贫开发计划、任务、对象及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确保线索排查精准到位。
聚焦线索排查,开设多元举报渠道。充分利用辖区社区社会资源和相关宣传媒介,加大对扶贫开发、涉农惠民领域法律政策的宣传,并播放该院查办的扶贫开发领域的警示教育片《斩断贪腐黑手》,提升群众对此类职务犯罪的关注和举报热情。设立受理涉及扶贫违法犯罪举报专线,指派反贪、反渎等部门干警轮岗接访、接电,确保自侦部门掌握第一手举报线索。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设立举报监督专栏,便利网民监督举报,并安排懂业务的干警负责新媒体举报线索的收集整理,做好释法说理及线索转办工作。专项活动以来,该院深入社区开展扶贫领域法治宣传7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展播警示教育片72次,新媒体后台收到举报线索5条。
找准风险节点,突出案件查办实效。对取得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进行分析评估,重点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识别和扶持、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等案件易发环节,进行深入核查,找准扶贫领域风险节点。如该院通过对扶贫对象进行走访识别,成功发现作为受委托从事拆迁工作的村干部刘某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向困难户索要财物的犯罪线索。及时将已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有罪判决、预防等相关数据,提供至扶贫、发改、审计等部门,要求他们在内部开展预防工作,及时宣传典型案件、重要经验,突出案件查办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内容时间:201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