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始终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抓源头、强监管、建机制、重公开,确保每一个扶贫项目如期推进,每一批扶贫资金安全有效。
一是完善分配办法,抓好源头防控。坚持把完善扶贫资金分配使用作为源头防控的重点,按照群众意愿分类施策。在资金使用上,针对产业到户资金,创新实行“入股分红模式”、“党员能人承诺帮扶模式”、“资金直接到户发展模式”;针对互助资金,将银行放贷模式直接复制到互助社资金管理运行中,确保互助资金规范使用,按期回收;针对住房建设项目资金,推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模式。在资金投放上,严把资金投放对象的审核把关,将群众认可、运行良好、诚信度高的主导产业合作社和党员能人优先作为资金投放重点,推动了资金投放精准,安全运行。
二是健全制度约束,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程序流程的同时,健全了资金的风险防控的制度约束。在资金使用周期上,将产业扶贫到户资金投放年限统一为3年,推行周期性监管,进一步规避乡村换届人员变动导致底数不清、经营组织亏损导致资产流失等隐患。在资金风险防控上,对产业到户资金、产业扶持资金、互助资金借款,均实行“一笔资金一份协议一份担保”,给扶贫资金上了“抵押担保和协议保证”的双保险。
三是强化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进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脱贫转、监管紧跟项目行,突出抓好项目资金使用关键节点,严把项目资金审批、实施、验收等关口,强化过程性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针对产业到户资金和产业扶持资金,每年对投放对象经营状况开展3次以上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分红期间,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参加分红大会,监督资金分红到位。针对住房建设资金,按项目进度,按材料预备、主体完工、验收通过三个节点,由乡扶贫分管领导、乡纪委书记、村“三委”成员以及贫困户本人联合验收审批,分期拨付。针对互助资金,每年对互助资金使用及回收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此纳入村级财务审计的范围,一并进行审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整改,保证资金安全。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的思想,积极引导县、乡、村三级扶贫干部提高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筑牢了扶贫资金“安全网”,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内容时间: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