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纪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强高压,长震慑,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脱贫攻坚重要政治责任,实行“明底数、提质量、再创新”三项工作措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规范线索细管理,跟踪处理明底数。一是畅通扶贫领域问题来电、来访等“四位一体”举报渠道,推行县乡两级“归口”和单独建档立账管理机制。二是开展扶贫领域问题处置“回头看”对2016-2018年扶贫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查否、重复举报线索有重点的进行甄别核实。三是从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地、扶贫领域违纪违规、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6个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创设扶贫领域“微信群”,建立乡镇扶贫线索受理、立案、办结处理月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了清底数、明进展、见结果。
——三联一包严审查,指导督办提质量。一是针对扶贫领域发现的慵、懒、散、乱的问题,实行纪委常委 “三联”指导机制,定期召开纪律审查联席会,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定期研判、集中评审,采用定人、定时、定方向的“三定”模式进行审查处置;二是坚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领导认领机制,推行扶贫领域问题“包案”制,落实问题线索“签字背书”制进一步提升线索处置的时效和质量;三是从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案件审查等重点环节进行对乡镇纪律办案指导,下发整改督办通知,进一步强化乡镇 纪委从程序、证据、案卷归档各方面提高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办理质量。
——压力传导不递减,警示载体再创新。一是在落实精准扶贫“七个严禁”工作纪律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追责、问责、督查相关制度5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对执纪不守,规矩不讲驻村扶贫干部予以召回;二是建立完善督查专项通报制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在扶贫机构建立、政策落实、纪律保障等方面下发督查专报,同时拓宽监督范围,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两房”建房、低保评定等惠民政策的督查。三是对15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各乡镇扶贫领域主管乡镇长及有关扶贫干部64人,采用“旁听庭审”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持续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内容时间: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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