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忻州保德县原扶贫开发中心主任王如平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王如平任保德县扶贫开发中心主任期间,实施扶贫移民工程和拨付整村推进项目款时,向6名承揽工程的建筑商索取贿赂;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违规将4栋移民楼工程分别指定4名建筑商承建;在建设过程中,将购房集资款以施工方购买钢材款名义借给4名建筑商,其中两名建筑商将该款中一部分挪作他用。
目前,王如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内容时间: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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