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养老保障问题,2018年来,我县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范围,安排专项资金为其代缴参保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实现老有所养。
养老保险是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为了让广大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保扶贫的优惠政策,着力做好困难群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一是认真核实代缴人员名单。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与民政、残联、扶贫移民等相关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采取部门数据共享、乡镇上门核实、个人提供相关材料等方式,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人员名单比对、分类,并反馈至各乡镇、社区进行认真核实,确定代缴人员信息准确性,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台账,为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认真审核材料。认真审核各乡镇、社区、个人所报的代缴材料,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积极协调沟通,通过电话、QQ工作群、上门核实等方式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将社保扶贫举措落实到每一名贫困群众。三是认真做好代缴台账。将各乡镇、社区、个人反馈的代缴人员电子名单和报送的纸质版材料整理归档,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代缴人员参保、代缴台账,确保符合条件的代缴人员一人不漏,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21年已为我县低保代缴11430人,以每人100元/年档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43000元;为全县重度残疾人员863人,以每人100元/年档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6300元。
内容时间: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