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下足“绣花”功夫,探索实践出“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评比”督查检查方法,有力的助推了全县脱贫摘帽工作推进。
一是新内容+新方法
制定《乡城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实施办法》,实现一套固定的督查人马、一个标准的检查尺度、一月定期的督查时间,对象覆盖全县12个乡镇、42个贫困村、22个专项部门;内容覆盖“五个一”、“四个一”履职情况,以及各类扶贫资金和项目落实等方面。以“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为抓手,围绕及时发现问题,限时开展整改、即时反馈结果开展精准督查。
二是新奖惩+新激励
督查工作从制定督查方案、开展督查工作、反馈督查情况、起草督查报告、督促问题整改、督查评分计分、督查结果运用等7个方面开展,采取听、看、查、访、问的方式结合进行,形成督查清单和专报,明确整改措施、限时整改、整改情况为下一次督查内容。在每月全县脱贫攻坚例会上,向前三名单位授小红旗,对后三名单位授小黄旗,连续三月授于小黄旗的单位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按照《县脱贫攻坚问责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三是新落实+新成效
通过三个月的实践运用,成效明显。杜绝了在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不良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扩大了群众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有力提升了群众对脱贫摘帽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乡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时间:2018-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