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 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自1995年与西畴县结成挂钩扶贫帮扶对子以来,先后派出18名扶贫挂职干部、6名支教干部,为加快西畴脱贫致富步伐发挥了积极作用。20年累计投入和引进资金达8806万元,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救灾救济等方面进行了帮扶。
累计投入资金392.5万元,扶持大芦差塘、革机、汤谷(太阳)村等10个村小组建设新农村,在董马乡锅地塘行政村8个村小组实施农村等外公路硬化项目,使村庄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同时,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扶持西畴新农村建设。2011年,协调省检察院向省扶贫办申请异地搬迁补贴100万元实施曼江村民小组异地搬迁;2014年,协调省检察院,积极商请省扶贫办为西畴增加新农村建设扶贫指标,调拨项目资金2000万元。
自1995年在法斗乡董有村建成第一所希望小学以来,先后直接投入和协调资金帮助西畴建成希望小学12所、一师一校村级小学13所,并帮助法斗董有希望小学等一些边远山区小学配备了电脑等教学设备。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机构教育优势,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共为西畴考取大学的贫困生争取特困补助35万元;2011~2014年间,协调“新长城”特困高中生自强班项目3个,投资90万元帮助150名贫困学生完成从高一到高三学业;2014年,帮助协调将西畴县列为中国扶贫基金会“圆梦832”贫困高中生关爱行动10个试点县,协调中国扶贫基金会“捐一元”项目资金100万元,为2000名贫困小学生进行为期一个学年的营养加餐计划。
2013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25万元,积极争取和整合国家、省、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扶持。积极为西畴协调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真情帮扶,不仅改善了广大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还激发了全县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积极性。到2014年末,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2亿元,比1995年增长10.5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8亿元,比1995年增长23.1倍;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亿元,比1995年增长10.8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82元,比1995年增长6.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5862元,比1995年增长16.2倍。
(赵定泽 聂赞锋)
内容时间: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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