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盐津县扶贫办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和改进扶贫开发方式,采取“五结合”举措,使专题教育与扶贫开发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一是专题教育与目标定位相结合。在扶贫项目的安排上,坚持“从实规划、科学定位、突出重点、特色鲜明”的原则,在广泛调研、尊重民意、综合考虑的基础上,依据各自特点,选择适宜到村到户项目,制定和完善村级规划。通过目标定位,精确制导,找准建设突破口,确保了项目的合理性和实效性。
二是专题教育与三方联动相结合。各类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全部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有效调动各个阶层的积极性,激发建设热情。在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后,县扶贫项目主管部门会同项目申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到项目区(列入扶持计划的重点村)实地调查,根据村情实际,合理筛选确定项目。同时,充分征求民意,申报项目需受益区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方可组织申报,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列出项目基本情况和扶持额度,经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提交,提供资料要真实可靠,做到集体会商、民主决策。县扶贫办接到项目申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项目申报文件后,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组建年度项目库,经县政府领导签字后,按规定程序报省市扶贫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确保所有申报项目均系老百姓所急所需所盼的项目。
三是专题教育与合同管理相结合。依据“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基本原则,该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对各乡镇整上报的扶贫项目深入实地核实工程量、审查规划和项目预算。并现场与相关乡镇负责人签订扶贫项目实施协议,确定重点贫困村建设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质量和技术规格,明确了双方任务和违约责任,实行项目合同管理。由县委、政府督查室、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将依据协议书和重点村的建设实施方案,定期对重点村进行联合督查,做到扶贫项目责任化、精细化、双赢化规范管理。
四是专题教育与奖惩激励相结合。在资金投入上,彻底打破扶贫资金平均分配格局,实行“大干大扶持、小干小扶持、不干不扶持”的办法,合理拉开扶贫资金扶持差距。凡是资金管理规范、扶贫效益和群众受益明显的乡镇和村,分别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扶持奖励,并在三农工作考核、党政领导扶贫责任制考核和各类扶贫评先表模中实行加分或倾斜。对完不成建设任务、工作推而不动、实施效果一般的乡镇和村取消其评先表模资格,来年递减扶持力度,并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专题教育与巩固成果相结合。扶贫项目实行一年建设,第二年巩固提高。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后的管理和维护,已检查验收合格的各类公益性扶贫项目在交付使用后,项目实施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必须组织项目受益群众及相关单位做好产权移交、制定管护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发挥好项目的效益。
今年来盐津县已实现扶贫开发工作开门红,共向上争取行政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7个,投入资金3217.2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7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153.76万元,群众自筹363.44万元。项目共覆盖该县4个乡镇7个行政村的10389贫困人口。截止目前,项目已通过市级审批,启动实施。
内容时间:2015-03-0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华龙大厦A/B座13层、15层 |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老师 | 电话:400-0086-695 | E-mail:database@ssap.cn | QQ:2475522410 | 您当前的IP是:
版权所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京ICP备060364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507 新出网证(京)字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