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受到具体合法性机制要素的影响,不同的合法性机制通过影响人们在集体行动中的逻辑,最终影响村庄公共物品供给水平。不过,笔者始终关注的是个体层面的集体行动逻辑,在调查研究中,笔者观察到,超越个体层面的群体结构视角,也应当被纳入对人们集体行动逻辑影响的考察。由此,笔者通过文献与理论梳理进一步讨论了社会群体结构对公共物品自我供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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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莹莹:厦门大学社会学博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政治学系访问学者。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学会农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研究领域为农村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具体研究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公共参与、政府信任等议题。多篇相关研究成果发表于《社会学研究》、《社会学评论》、Habitat International等国内外期刊,并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伦理学》《社会科学文摘》等期刊转载。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合法性机制研究”(已结项)。已出版学术专著《非正式制度与村庄公共物品供给——T村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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