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我国引入了美国的保险营销员制度。在美国,该制度构建的营销员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在我国发生了变异,出现了委托代理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以及承揽关系三种学说。笔者分析了这三种学说,认为我国现行制度构建的是一种兼有事实劳动关系与委托代理关系的混合制。由于具有事实劳动关系性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法官对此种关系的认定可能对保险公司不利。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因素,应当以法律形式确认混合关系,或者着眼长远,在我国建立职员制的营销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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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鹏:梁鹏,男,法学博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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