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末民初的城市社会中,一大批职业官僚组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他们作为城市社会的管理者,掌握着国家政治权力,在严格的官场等级秩序下,从事各种专门化的管理活动。官僚阶层只向君主或上司负责,不受民众监督,他们往往运用手中的权力,去支配社会、奴役百姓并牟取私利。官僚阶层是一个特殊的阶层,从某种意义上看,他们是城市近代化的组织者,同时他们又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本章不拟对清末民初的官僚制度进行专门的叙述,因为那基本上属于政治制度史的范畴,而是通过对清末民初官僚阶层分层结构、收入来源及社会生活状况的考察,对该阶层进行社会学意义上的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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