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北京行动纲领》(以下简称《行动纲领》),被认为是“妇女赋权”的纲领。在《行动纲领》中,性别不平等没有被孤立地看作“妇女问题”,而是被视为建设一个公正、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的唯一途径。为此,《行动纲领》吁请各国政府、国际社会和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在下述关切领域采取战略行动:妇女与贫困、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暴力、妇女与武装冲突、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权力决策、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妇女与传媒、妇女与人权、妇女与环境以及女童。“妇女与传媒”是上述12个关切领域之一。本章以《行动纲领》为分析框架,回顾并分析20年来我国有关传播与媒体的法规政策,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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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卫:浙江传媒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和夏威夷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瑞典马尔默大学等访问学者。兼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性别顾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媒介素养学术研究基地主任。长期从事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其中包括媒介素养教育、数字素养与可持续发展。20世纪90年代起,在媒介素养研究、媒介素养教育和数字素养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出版多部专著、教材,发表数十篇论文,主持和参与大量的媒介素养教育实践项目,在此基础上编撰了多本针对某一社会议题的普及性读物。
宋小卫:宋小卫,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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