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气候变化的国际论辩,大致包含科学认知、经济评估和政治角逐的内容。从总体上看,1997年以前的讨论多集中在科学认知层面———尽管也有经济和政治问题的介入———焦点在于气候变化究竟是否由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所造成。1996年,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对此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遂促成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形成《京都议定书》,明确了工业化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1998~2005年,气候变化的焦点似乎在经济层面———温室气体减排的代价有多大、技术上是否可行, 美国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的主要理由也是经济代价太高。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此为转折,气候变化的国际争论逐步转向地缘政治大国(或集团)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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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华: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副会长、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减缓评估报告主笔。1992年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外交部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高级项目官员,IPCC减缓工作组高级经济学家,《城市与环境研究》主编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可持续城市化、气候变化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生态文明新范式经济学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家重大科技支撑等国家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招标、重大国情项目,以及有关部委、地方政府委托和国际合作项目6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Nature、Science、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华宝钢环境(学术)奖等重要学术奖项2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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