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问题是当前全球热点问题,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制度和行动必将对未来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2007年底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第13次缔约方会议达成了《巴厘行动计划》,UNFCCC,Bali Action Plan,http://unfccc.int/。在公约下启动了促进长期合作行动的谈判进程,目前,国际气候谈判采用双轨并行的模式:一是公约下的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 (Ad Hoc Working Group on Long-term Cooperative Action under the Convention ,AWG-LCA),一是在《京都议定书》下就发达国家和转轨经济(Economies in Transition)国家后续承诺期减排义务进行谈判的特设工作组,二者共同推动国际气候谈判进程。参见http://unfccc.int/。目标是到2009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第15次缔约方会议上,就2012年后的国际气候制度达成新的协议。当前国际气候谈判的五大关键要素是:对全球长期合作行动的共同愿景(Shared Vision)、减缓(Mitigation)、适应(Adaptation)、技术和资金,人类社会应对气候变化主要有减缓和适应两大途径。减缓是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增加碳汇的人为活动,适应是指自然或人为系统对新的或变化的环境作出的调整。根据《巴厘行动计划》的规定,共同愿景应包括一个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长期目标。减缓包括所有发达国家的减缓承诺、发展中国家适合国情的减缓行动,以及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导致的排放问题。适应行动是为减少所有缔约方的脆弱性而采取的各种行动,包括防灾减灾、风险管理、促进多元化等。技术和资金是指以支持减缓和适应行动为目的的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提供资金资源与投资支持的行动。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反映各国具体国情,公平地进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分担或排放权分配,并通过相应的国际机制保障其实施。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也面临日益强大的国际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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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华:经济学博士,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工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报告(GSDR2023)独立专家组(15人,UN秘书长任命)成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减缓卷,2021)主笔。曾任外交部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UNDP高级项目官员、IPCC高级经济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可持续城市化、能源与气候政策、生态文明新范式经济学等。发表论文350余篇(章),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华宝钢环境奖等重要学术奖20多项。
陈迎: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研究领域为环境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国际气候治理、气候政策等。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第六次评估报告第三工作组主要作者。现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科学知识与技术伦理委员会(COMEST)委员,“未来地球计划”中国委员会(CNC-FE)副主席,中国气象学会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和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和国际合作的重要研究课题20余项,发表专著、合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各类研究成果100余篇(部),曾获第二届浦山世界经济学优秀论文奖(2010年),第十四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2011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2022年、202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和优秀对策信息奖等。2022年获得“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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