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救助对象基数大,资金来源有限,依赖政府实施社会救助显然是不够的。社会力量具有形式多样化的特点,能够弥补政府救助的不足。本文通过实地调查和案例资料的分析,发现我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路径主要以自发为主,缺乏较规范的组织机制和过程,救助领域较窄,救助的服务形式比较单一。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和民间公益组织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体系;加强公益机构与政府的合作与良性互动;完善公益组织自身建设以提高其社会救助的能力;提高公益组织的公信力以促进个人与公益组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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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圆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德国柏林洪堡大学访问学者,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社会兼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教学委员会委员、青年委员会委员、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贵州省公共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学术部副部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老年人社会保障、老年人社会福利理论与实务。主持国家级、教育部、民政部课题多项,出版专著《中国残疾儿童福利研究》,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研究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王恺悦: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
黄颖: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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