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与民族地区发展的情况。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阐释应当基于企业行为和企业本质的一般认识。借助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康芒斯的理论,人类经济活动分为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而对企业行为或企业本质的认识也应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从企业中人与物的关系角度,企业将一系列分散资源集结在一起,利用资源的协同效应和组织专业化生产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二是从企业中人与人的关系角度,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企业内外各要素所有者进行协调,用企业权威替代市场价格机制。
<<
刘玲: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云南省高等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理论与实践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智库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与民族法制研究。在《民族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黑龙江民族丛刊》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主要论文有《陕甘宁边区民族立法实践研究》《制度环境视角下的民族地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民族团结的地方立法保障研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