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人口流动的日益加剧,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日益凸显。为应对未来社会老龄化的挑战,在政府引导下,中国逐渐形成以家庭服务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养老模式,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出现民办养老机构。1999年,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为民办养老机构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促进了民办养老机构蓬勃发展。逐渐改变了国办福利机构一统天下的格局,投资主体多元化开始出现。但由于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时间短、经营经验不足、资源整合能力有限等因素的制约,民办养老机构存在诸多不足。与此同时,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发展,庞大的老年群体在入住养老机构和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籍、心理调适、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呈增长态势;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和养老需求的不断扩大,民办养老机构成为社会化养老最具活力、发展速度最快的社会化养老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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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娟: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社会政策。
刘莹: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陕西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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