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变”改革是我国农村历次改革的升华,体现了改革与制度建设同进,确保农民享受改革成果的目标。下一步还需进一步突破难点,把控风险,坚持依法推进,注重契约精神和制度建设。一方面,在制订实施方案、资产确权、股权评估、生产要素交易等过程中做到有法有据;另一方面,明确“三变”改革中政策制度建设的法制路径。通过制度建设体现农民集体组织共同利益基础上的民主协商精神,克服村级议事会存在的有形无实、代表性不够、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不佳等问题,形成有效传达最基层群众意愿的通道,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话语权和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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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刚:安徽省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安徽经济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与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学、城乡融合发展与城镇化、农业和农村发展。
蒋晓岚: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城乡经济研究所区域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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