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乡村社会中个人关系与公共关系的作用,分析了两者在理念与行为矛盾的统一关系。本文通过调查个人关系如何在公共事务中起到作用、个人关系在共公领域的延展,发现两者几经变化形成了新庇护关系,并就因此产生的潜在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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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毕业于四川大学(学士)、南开大学(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政治社会学。发表作品有《国家与社会》(主编)、《利益组织化单位:企业职代会案例研究》、《法团主义》、《身份认同研究:观念态度理据》(主编)、《转型中国:社会公正观研究》(主编)、《社会冲突的结构性来源》、《社会组织化行为:案例研究》(主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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