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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之所以热衷于积极主动地履行私人义务,乃是因为公民权利的匮乏,促使人们转而追求私人权利的满足。而私人权利的满足是通过履行私人义务而间接地实现的。可见,要促使人们积极主动地履行公民义务,克服义务承担行为上的特殊主义倾向,就必须大力建设公共社会,克服公民权利匮乏的状况,实现私人道德与公民道德的融合。
简单来看,我国农村的仪式性人情是村民社会交往关系的表达,它以礼物交换为媒介,包含随礼、待客、仪式等要素,发挥着经济互助、整合村庄社会、凝聚村庄情感等多方面的功能。但是对于幅员辽阔、社会高度复杂的巨型国家而言,这些相似性往往只是一种表面相似性。
在中国农村,熟人社会是一个基本的社区生活单位。通常情况下,自然村的范围就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具有相对明确的自然地理、群体和心理认同的边界,是农民在物质、社会和文化上的生活场域。农民生活诸方面可以在熟人社会中得到整体性的体现,人情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乡土社会存在或明或暗的边界,具有闭合性与开放性不断循环的二维属性,这决定了村落发展中向内与朝外的二维视野。向内是闭合性与乡土新农村建设,农村走特色与多元发展之路;朝外是开放性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跳出农村,农村人口加速向外迁移。在城市打工、县城买房、农村依然保有责任田的三栖模式是乡土社会闭合性与开放性融合交汇的产物,需要加快制度改革与创新,不断培育与优化市场...
从费孝通教授笔下的村庄到今天的村庄,中间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人民公社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大规模外出打工等重大历史变迁,乡土性作为农业社会的本色,在时代变迁中呈现出怎样的面貌,是如何演变的,怎样更好地为农村发展服务,是笔者兴趣之所在。
当前中国乡村正在发生剧烈的变迁。乡村的巨变不仅是社会形态的表面变化,还是社会性质和秩序机制的深刻变化,它带来了一系列预期和非预期的后果。要从理论上认识这些后果,深刻地理解当前乡村巨大的变化,需要回头从理论上深刻理解巨变之前的“熟人社会”,认识其秩序机制和社会性质。
村民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受到乡土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双重浸染,如此前三章论述的,乡土性在农民外出务工过程中,呈现出移植、消解、重构的复杂流变过程。乡土性中的有些方面被农民工直接移植到城市社会中,用以支撑在城市的生活;有些方面因为农民工与乡、土关系的变化,不断地面临消解,甚至过度消解;有些方面则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和客观实际的需要,而在不断地重构。乡土性在社会急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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