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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共同构成了发展中日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是两国发展关系时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该条约的签订不仅是当时两国关系的政治总结,而且标志着两国的友好关系达到了一个新的起点,实现了两国人民和平友好的心愿,因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尽管中日两国政府已经在1972年发表联合声明,宣布结束两国的战争状态,恢复邦交正常化,但作为正式法律依据的和平条约却迟迟未能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从开始提出到正式缔结,走过了一段曲折、复杂的历程,先后经历了田中角荣、三木武夫、福田赳夫等三届内阁,直到福田赳夫任内方才尘埃落定。正是这个条约的缔结,令福田赳夫成为继田中角荣之后,影响战后中日关系史的一位重要政...
30年前的1978年,中日两国通过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以条约的形式把两国的和平友好关系固定下来,使两国关系进入了一个完全崭新的时代。30年以来,尽管世界形势和中日关系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但和平友好条约本身不仅没有过时,相反地对当前和今后中日关系的发展,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条约的核心之一就是和平、友好,在21世纪的今天,中日两国应从大局出发,继续坚持和平...
在中日两国关系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对话、协商”始终是两国秉承的重要原则。中日两国领导人都强调,需要坚持通过对话,平等协商,促进两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广泛合作。1978年两国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以来,中日两国外交事务当局逐渐建立起“随时协商”、“定期协商”的交流机制,对两国关系的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自1978年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以来,尽管中日两国之间的政治交流持续不断,但也出现了曲折与波动。概括地讲,中日政治关系大体上经历了1978~1995年的平稳发展、1996~2006年的摩擦对立、2007年至今的迅速恢复等三个阶段。
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署后,特别是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过程中,中日两国高层互访频率显著提高,其中两国政府首脑的互访意义尤为重大。1982年以后,中国四任国务院总理都对日本进行了访问,极大地推动了中日友好关系的快速发展。
从1955年成立以来,直到现在,除1993~1994年短暂下野外,自民党长期执掌日本国家政权,是日本国内影响中日关系最核心、最关键的力量。正因如此,将自民党的政策与日本政府的政策做出清晰的区分存在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1978年中日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至今已30年,其间中日关系几番波折,喜忧参半,自民党的对华政策是分析中日关系的突破口。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30年来,中日之间已基本建立起防务部门之间的安全磋商机制,主要的安全磋商机制有中日外交和防务部门共同参加的安全对话会议、中日防务部门之间的防务安全磋商,其他尽管不是防务部门直接参与的磋商机制,但涉及安全问题的磋商机制还有中日战略对话(另文)和东海问题磋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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