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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介绍了私人领域、社会秩序。首先,介绍了自留地、房宅。其次,介绍了纠纷调解与传统惯例。之后,介绍了越轨行为。最后,介绍了“包”、“公约”与秩序。
1924年孙中山在其起草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明确指出,国民政府“建设之首要在民生”,“土地之岁收,地价之增益,公地之生产,山林川泽之息,矿产水力之利,皆为地方政府之所有,而用以经营地方人民之事业,及育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病与夫种种公共之需”。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及《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为治国方略的南京国民政府,以制度化建设为先导,推动了中国社会救助事业的...
社会救助制度自实施以来,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其济贫效果已经得到世界的认可,在弱势群体的保护、和谐社会的构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利于社会的整体安定与团结。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制度的“双轮驱动”还完善了中国的再分配制度,是中国收入分配制度上的一大飞跃。然而,目前制度在运行效果、资源利用效率、财政负担能力、制度配合等方面仍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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