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繁體版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数据库!
诉调对接是“大调解”工作的灵魂。2012年5月,眉山市成为经中央批准的全国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42个地区之一。201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部署会上,眉山“诉非衔接”经验和“大调解”成效受到最高法院肯定。本文介绍了“诉非衔接”机制诞生和发展的背景,总结了眉山市“诉非衔接”机制的产生、发展现状,通过具体的数据分析梳理了“诉...
涉诉信访问题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处理好涉诉信访问题,关系到人民权益的保障、司法权威的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长期以来,涉诉信访量居高不下,这其中既有信访人对自身诉求的期望与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法律规定对其诉求评价之间差距的客观矛盾,也有在信访“红利”驱动下,信访人明知人民法院对其诉求做出的评价结果正当,而故作不明,以访施压、以访牟利的主...
如何发挥好法院的司法调解以及司法指导、牵引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成为当前法院系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诉非衔接”有着制度化优势,“互联网+诉非衔接”机制推出具有实践探索的必然性。河北法院系统将“互联网+诉非衔接”新机制作为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运行平台,凝聚社会合力,探寻区域差异和群体纠纷处理差异,...
涉诉信访的四种基本类型是谋利型上访、维权型上访、无理型上访和说理型上访。当事人采取的涉诉信访策略包括越级访、倒逼策略、闹访和缠访等。法院治理涉诉信访的策略主要是做思想工作、发放司法救助金、包案责任制、源头治理等。信访嵌入审判结构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赋予当事人进入维稳系统进行博弈的权利;另一方面成为诉讼程序无限延伸的制度通道。由此,基层法院出现“息诉”和“歇访...
目前我国当事人诉权保障面临着立法、司法及理念层面不足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可归结为理论纷杂、制度缺陷和司法压力三个层面。现代庭审理论注重案件争点的确定、失权制度的落实,并要求法官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履行阐明义务,做到心证公开。该理论能够体现诉讼民主、诉讼规律和程序保障,以争点整理引领的现代庭审方式能够实现案件的集中审理以及突袭裁判的有效防止,并能够为当事人诉...
诉权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然而当前学界对其合法性的认识并不统一。合法性肯定说以私法诉权说为理论依据,将诉权等同于私法上的实体权利,这与诉权属于公法权利的学界共识龃龉,在合法性论证路径上缺乏认同。合法性否定说从诉权的人权属性出发,一方面认为诉权不可放弃、不可处分,另一方面却认为任何人都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因而在观点坚持上无法做到前后一致。诉权属于程序...
当前,行政化处理涉诉信访,带来了“信访不信法、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等问题,折射出信访与法治的背离。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让涉诉信访的处理回归司法轨道,是新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要求。法律程序处理涉诉信访,要坚持遵循保障诉权、维护司法终局和权威的法治原则,不能离开司法程序。应着力完善司法制度,从立法层面进行诉讼终结机制设计。
近年来,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信访的形式也层出不穷,从个体访到集体访,从地方访到越级进省进京访,从言词访到静坐访再到暴力访,涉诉信访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社会形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信“访”不信“法”的风气也到了非刹住不可的地步。2014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信访考核也从党政领导、地方政府考...
资源分类
检索历史
下载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