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神聚力搞综治 全力以赴保平安 广宗县扎实开展“两会”安全保卫工作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广宗县委政法委将确保“两会”期间全县稳定当作头等大事,全面实施平安总体战略,思想上高站位,措施上高标准,以超常的工作力度,最佳的工作状态,全力打好平安“两会”保卫仗。 一、领导重视,唱响平安国庆“主旋律”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两会”安保工作作为全县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平安“两会”全县“一盘棋”思想,叫响平安“两会”是“一把手工程”,把“两会”安保工作真正摆上位置,抓在手上。县委、县政府先后3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两会”安保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部署,协调调度。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十个专件,对“两会”安保工作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 二是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县委书记刘立生多次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现场指导、鼓劲加压。全体县级领导包乡镇、包重点案件,带领全县52名干部先后下访约访160批次、205人次,化解信访问题120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福印多次组织召开安保工作调度会议,调度工作,砸实责任,推动落实。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全面部署,全面掌握,全面协调,全面督导,将全县“两会”安保任务分解为政治、治安、信访、安全四大类22小项,明确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要求全县各单位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动态管理。全县上下高度重视,一个步调,一把号子,全力备战,全力攻坚,全力求胜。 二、强化措施,打造平安“两会”“安全网” 一是扎实推进三位一体调解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县乡村月报、周报、日报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其中,上级交办的4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二是加强科技防防措施。在城区主要街道、交通干线、县城出入口、繁华地段、重要部位等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29台套,统一并入110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金融网点、加油站、危险品管理系统全部安装了监控系统,要害部位科技防范设施安装率均达到80%以上,77家企事业单位、网吧和超市安装内保视频监控系统,提高了整体安全系数。 三是织密社会面防控网络。推行保安进社区、群众义务巡逻、联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措施,组建看楼护院、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各种形式的联防队185个。县城在商贸街建立“十户联防”巡逻模式,在康乐园小区、远东金裕家园等小区、社区成立“4050”人员参加的治安巡逻队,加强巡护盘查。各乡镇村成立治安义务巡逻队,做到:坚持昼查夜巡,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每月进行集中培训,掌握一定的防范措施和防卫技能;完善各项制度,建立文字记录簿。截至目前,在夜间巡逻中共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四是社会治安志愿者行动成效显著。通过成立组织、招募人员、开展培训、配备服装、执勤安排、加强管理、落实奖惩等措施,治安志愿者行动成效显著。我县3000名社会治安志愿者,共分为九个中队283个小队,分布在县城、小区、村庄、在党政军机关、金融网点、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水、电、气、油等重要部位、商场、车站等复杂场、高速、公路沿线。治安志愿者通过参加巡逻,共预防和制止各类事(案)件37起,共提供线索34条,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行动百日会战。在孙庄邢清路口、西凤苑外环路口、四羊方尊城东环城路交叉口、广宗汽车站、核桃园路口设5个卡点,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模式,检查盘查可疑车辆和人员;检查重点单位115处,要害部位9处,排查案件隐患13起,群体性事件隐患3起,对65个单位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10余处,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场改正各类火灾隐患3处;成立反恐指挥部,制定《反恐处突工作应急预案》,组织3次反恐培训,开展2次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严打整治活动共抓获网上逃犯15人,先后抓获3名外地逃犯;清理流动人口265人,办理暂停证45人,清理出租房屋357户1231间,签订治安责任书12份,发现各类案件线索11条,从中查处治安案件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7名。 三、刚性问责,戴好平安“两会”“紧箍儿” 一是建立“周督导、周调度、周通报”制度。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每周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要设施、重要部位进行1-2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通过每周调度,及时了解各单位“两会”安保工作最新动态,并对上周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启动《奥运安保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确保“两会”平安,按照“属地管理、分组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启动《安保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力,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刑事案件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主要领导干部先免除职务后调查处理。凡是对“两会”安保决策部署不落实、制度不健全、保障不到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对重点问题重点案件责任心不强、不各级主动、化解不到位造成集体访等七种情形的,给予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警示或一票否决,连续两次被一票否决警示或连续三次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的,给予单位一票否决。(陈政法)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