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宗县纪委 广宗县监察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县纪委监察局拟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的岗位共5个,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行政岗位2个,机关下属事业岗位3个。 二、范围和条件 公开选调的范围是全县党政群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一般干部(不含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作积极,认真负责,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6日以后出生),连续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财政发薪。 (五)身体健康。 (六)报考行政岗位的,本人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有其他问题,不适宜选调的。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公开选调,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考察、确定人选、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广宗县政府网、广宗县电视台、县委门口公开栏公开发布。 (二)报名。报考人员首先要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确定报考的岗位,即行政岗位和事业岗位,只能选其中一个。 报名采用网上下载报名表自行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表下载网址为广宗县政府网(http://www.gzxzf.gov.cn)。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纸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小2寸近期彩色免冠蓝底照片5张。 报名时间:2012年4月6日至4月11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 咨询电话:7213065。 (三)资格审核。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其中,年龄、学历以及身份的认定,由组织、人事和编制等部门统一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岗位,同一套试题,分别计分排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选调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按照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组织考察。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按照干部考察规定和选调岗位要求,对面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实行计分制,满分为100分。 (六)确定拟选调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组织考察成绩占1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然后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选调对象。遇有总成绩相同情况时,取笔试成绩较高者。 (七)公示。采取一定形式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问题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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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6日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