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公告 为方便人民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广宗县政府食安办特别设立了食品安全举报电话0319-7221110,邢台市政府食安办举报电话0319-2289339,省政府食安办举报电话96321,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主要受理八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一)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三)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四)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五)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六)无证无照,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仿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的; (七)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八)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广宗县食安办 2012年10月9日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