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凤山到广电中心调研党员“七权七责” 活动开展情况 11月9日上午,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凤山同志到县广电中心调研县直单位党员“七权七责”活动开展情况。 广电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刘伟汇报了广电中心党员“七权七责”活动的开展情况,详细介绍了“四亮四强化”的做法,即亮明身份,强化党员的主体意识和党员意识;亮明岗位,强化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亮明职责,强化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亮明承诺,强化党员的践诺意识和服务意识,从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的促进了县广电中心各项工作。 赵部长对广电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七权七责”活动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开展“七权七责”活动要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七权七责”活动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活动中,要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广宗工作中发挥党员干部的主力军作用,在干好本职工作、优化环境、服务群众上组织党员干部创先进、争优秀。通过开展活动,要确保党员受教育,工作见实效。 二是开展“七权七责”活动要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相结合。当前,党的十八大正在召开,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在干好本职工作上,落实在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上。 三是开展“七权七责”活动要与培树典型相结合。抓典型是推动工作的有效办法。县委在 “七权七责”活动开展之初,就确定了一批示范点,要切实抓好示范点的各项工作,使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以示范点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这项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靳书君陪同调研并指出,开展党员“七权七责”活动务必要结合党员的本职工作,要与实际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防止开展活动与推动实际工作两张皮,努力把活动成效体现在实际工作上。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