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带队开展夜间巡逻 7月3日晚10时,县委书记刘立生带领县政法委和公安局一行五人,深入城区大街小巷开展了治安巡逻,同时对巡警大队的巡逻情况进行督查。 当晚,刘立生一行先后来到府前街街、公园广场、兴广路等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在爱民街,刘立生发现个别门店的门窗没有关严,便走上前去,嘱咐店主要提高警惕,不给小偷可乘之机;在府前街沿线,看到个别私家车夜间停放在路边,嘱咐随行的公安局领导要重点加强巡逻,严防盗车事件发生。 巡逻结束后,刘立生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碰头会,就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就如何加强城区巡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坚持高标准。人数要保障。每个机关单位每晚出动5人左右开展巡逻,人员不够的,可与相邻单位联合巡逻,总之要保证不缺人、不断岗。时间要保障。从晚上7时至10时三个小时领导带队巡逻必须切实保证到位,城区早上8时至晚上12时专业巡逻要坚持到位,政法单位晚上12时后的警车巡逻要确保到位,形成全天候防控态势。要解决问题。要主动与居民交流,加强引导,规范城区管理,纠正一些违章违法行为,要通过巡逻使居民真正有安全感。二要明确任务。机关干部要按照“大走访”的要求与门店、居民加强交流,要在巡逻中配合公安民警调处矛盾纠纷、制止违法犯罪活动,要配合城管队员纠正违章,巩固文明创建的成果。三要密切配合。参加巡逻的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巡逻队伍要与单位、小区、楼栋的内保力量配合,形成立体防控网。四要完善制度。要坚持领导带队制度,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要坚持抽查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要坚持记录讲评制度,牵头单位要认真填好巡逻日志,要一月一汇总,一月一讲评,要把巡逻工作与综治考评挂钩,加强约束,确保长久坚持。(陈力)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