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去产能调结构压力较大,主要农畜产品价格下降的情况下,敖汉旗委旗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推动供给侧改革,持续推动民生改善,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积极成效,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在全市位次实现跨越式前移。
根据国家统计局敖汉调查队居民收支调查显示:2016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4195元,较去年同期人均增加1867元,增长8.4%,比全区平均增速高出0.6个百分点,绝对额在全市排第7位。列克旗之后,左旗之前。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9394元,较去年同期人均增加702元,增长8.1%,比全区平均增速高0.4个百分点,绝对额在全市排第五位,位居三区和克旗之后,列喀喇沁和宁城之前。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就业形势稳定,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增资,使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三是个体经济、中小微企业收入增长势头良好;四是精准扶贫、草原生态奖补和玉米生产者价格补贴等政府投入大幅增加是收入增长的最大动力;五是农民务工收入明显增长;六是农村土地流转加快,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增长;七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种植结构优化,农业增产增收促进了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
内容时间: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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