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政府印发的2016年廉租房(公租房)分配方案要求,我旗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目前已完成廉租房(公租房)分配工作的贫困户申报、街道办初审和旗住建、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复审工作,待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抽签选房阶段。
据了解,此次分配的申请对象条件主要是同时具备旗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成员为城区范围内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家庭,房源为温馨家园8#9#楼107套、北城家园10#11#楼、商品e家16#17#楼、温馨家园4#6#楼剩余房源44套,共计151套,其中小户型房源(57.18㎡以下)89套,大户型房源(59.31㎡以上)62套。
内容时间:201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