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命名奈曼旗等6旗县为自治区园林县城的通报》(内建城【2014】682号)文件,正式命名敖汉旗为自治区级园林县城。
近几年以来,敖汉旗新建了一批公园、游园、道路绿地,绿地总面积达到446.52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0.0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55平方米。
自治区考核验收组认为,敖汉旗通过创建园林县城,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城市功能,使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希望我旗认真总结自治区园林县城的创建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绿地系统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认真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加强人居生态环境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县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内容时间:2015-01-1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华龙大厦A/B座13层、15层 | 邮编:100029
联系人:罗老师 | 电话:400-0086-695 | E-mail:database@ssap.cn | QQ:2475522410 | 您当前的IP是:
版权所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京ICP备060364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13号 新出网证(京)字094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