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凡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肉牛产业化等支农资金,乡镇政府可优先安排给合作经济组织;二是由农牧民、科技部门定期免费为合作经济组织会员进行技术培训;三是协调信贷部门优先给予合作经济组织会员贷款,今年以来共为广大会员和农户协调各类贷款近1.5亿元;四是优先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和广大会员办理农业绿色证书、质量标准认证书、商标注册以及其他有关证书、经营许可证和手续;五是涉及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关收费,一律给予减收、缓收或免收,按规定必须收取的要按法定最低标准收取。(旗委办 王文儒)
内容时间:201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