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旗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包扶重点贫困嘎查村工作要求,旗委、政府决定,从2014年到2017年,在全旗选定的109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及确认的贫困户中,开展规划到村到户、项目到村到户、干部到村到户工作(以下简称“三到村三到户”工作)。
方案指出,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旗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包扶重点贫困嘎查村为载体,以规划、项目、干部“到村到户”为支撑,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和精准扶贫方略,扶持措施到村到户,让贫困户直接受益,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方案指出,通过开展“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到2017年,使目前尚未脱贫的109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及其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村容村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达到“五通、五有、一产业、一项目”,即通水(自来水)、通路(村屯道路硬化)、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砖瓦房住、有学上、有医看、有科技特派员、有强有力的村级班子,每村培育一个增收产业,每户培育一个致富项目。
方案要求,要做到规划到村到户。村级规划突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基层组织建设六项任务。到户规划突出增收产业、危房改造、劳动力素质提高三个重点。规划期为2014年—2017年四年。按倒排工期、倒排时间表方式,做出分年度实施计划,责任落实到人。
要做到项目到村到户。按照规划到村的六项任务、到户的三个重点,每年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因地制宜地确定扶贫项目。同时,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扶贫攻坚工程资金整合方案》要求,整合各类涉农涉牧项目资金,集中安排到被扶持的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
要做到干部到村到户。帮扶贫困嘎查村的单位和干部,实行旗、乡、村三级统筹。每个嘎查村确定一个帮扶单位并选派一个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由帮扶单位安排1名帮扶责任人。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贫困户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三到村三到户”的目标、任务、规划、项目抓落实。通过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做到规划跟着贫困村、贫困户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干部跟着项目走,实现扶贫规划、项目、干部与扶贫对象无缝对接,实行精准扶贫。(广播局)
内容时间: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