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政府旗长何胜宝作了发言,他说:张德江委员长作的《人大常委会报告》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内容丰富,是一篇贯彻中央要求、与时俱进、立意高远的报告,我完全赞同和拥护。
何胜宝说,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各项工作深入人心。一是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探索创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何胜宝说,“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总书记说的“不能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让我们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充满希望。鄂伦春自治旗要在民族立法工作中,依靠党的领导,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在制定出台和完善1部自治条例、10部单行条例的基础上,开拓前进、再创佳绩。
同时,何胜宝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关注和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监督检查力度,根据贫困民族地区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政策性扶持力度,促进贫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确保各族群众共同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内容时间:201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