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医疗保障上解除贫困人群的后顾之忧,进一步降低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该旗在全旗范围内启动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可自愿以户为单位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为一年,到期可续保,每份补充保险每人每年缴费85元,由各苏木乡镇场先行向贫困户收取保费、签订保险合同后由旗财政通过“一卡通”方式将保费全额补助给缴费贫困户。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大病保险等机构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的90%扣除免赔额1000元进行赔付,最高赔付金额可达20万元。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勇
内容时间: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