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定营运资格和期限。经过资格审查,决定对确属保康镇城镇户口的下岗职工、贫困家庭无业人员以及具备运营条件的保康镇城镇户口残疾人允许其继续营运,并颁发过度牌号,过度期截止到2015年底。资格审查后,从事营运的电动三轮车数量由2879辆减少到1245辆。
二是严厉打击违规营运行为。组织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扣违章经营无牌照电动三轮车373辆,治理过渡性营运车主擅自换人、加装座椅、燃煤炉具等违章行为51起,取缔过渡性营运资格8个。
三是积极促进转岗就业。按照“平稳过渡、有序取缔”的整治方针,我旗一方面为自愿放弃从事三轮车营运的经营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其自主创业,另一方面积极协调企业和用人单位,优先考虑从事三轮车营运人员就业,解决过渡性营运经营者转岗再就业问题。
石优军
内容时间:201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