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在武川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武川县人民法院院长 关景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川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武川县人民法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帮助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 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我院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与落实县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打击和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和疏导各种矛盾纠纷,努力推行依法行政。2011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135件,旧存9件,审结1129件,案件审结率为98.69%,审结一审案件979件,调解撤诉716件,判决263件,调撤率为73.14%,当庭裁判450件,当庭裁判率45.97%,适用简易程序656件,适用普通程序32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7.01%,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258件,陪审率为79.88%,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展,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再上新台阶,为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维护稳定为首要任务,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2011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7件147人,审结106件146人,审结率为99.07%;适用简易程序55件,普通程序51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29件,陪审率为56.86%;当庭裁判65件,当庭裁判率为61.32%。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一是重点打击绑架、伤害、放火、抢劫、强奸、盗窃、合同诈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对维护我县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为强化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实现公平公正、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行了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并正式步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三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12件,调解率66.67%,调解赔偿金额达1007000元,立足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调和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对立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庭前走访,庭审帮教,庭后回访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和挽救,全年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7人,并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五是建立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于一些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向县委和县政府以及上级法院报告案件情况,认真听取指导和监督意见,积极稳妥地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工作目标,注重调解,妥善化解民事纠纷
我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群众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71件,旧存5件,审结866件,结案率为98.96%。一是在审判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方针,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做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收到较好的效果。一年来,所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716件,调撤率为73.14%;二是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有可能需要判决结案的案件,全部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三是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656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7.01%;四是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侵权、赔偿、劳动报酬和婚姻家庭等多发性民事案件,依法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社会和谐为价值追求,强化协调,努力推进依法行政
我院立足于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慎重审理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案件。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7件,全部依法审结。我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四)以保障权益为根本使命,加大力度,全力攻克执行难
全年我院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50件,旧存4件,执结150件,执结率为97.40%,执行标的总额14103438元。在执行工作中,健全完善“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部门协调、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并用、集中行动与日常执行并举,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全力开展好“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二是强化执行工作的前瞻性,严把立案关,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的衔接工作,为案件的顺利执结打牢基础;三是打破执行工作模式,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针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人力资源匮乏现状,实行法警大队与执行局合署办公模式;四是强化释法析理和说服教育工作力度,争取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当事人理解和服从裁判,配合执行和解工作或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减少案件执行中的矛盾对抗。2011年11月我院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以经验的形式在全区法院推广。
二、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为工作重点,狠抓队伍建设
我院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自身建设”的工作思路,以提供司法保障、服务工作大局为立足点,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提绩效,努力做到外部有好形象,内部有好氛围,审判有好效果,社会有好评价,实现了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以班子队伍建设为基础,狠抓干警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洁勤政”的要求,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全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民主稳健的工作原则,推动全院工作持续、科学发展;紧密结合本院实际,积极推行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坚持以党组为核心、以支部为基础、以院庭两级领导为主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暨“警示教育年”活动,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着重加强“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价值观理念教育,使干警们牢固树立“人民利益无小事,服判息诉是大事”的思想,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扎实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干警进行坚定的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公正无私、廉洁勤政、中立司法的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抵制金钱、人情、关系侵蚀的能力。在工作中,还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从接听一个电话、答复一件咨询小事、调解好一起纠纷做起,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动力,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我院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意识,落实“一岗双责”。一是全院上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健全制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全院干警忠诚于宪法法律、忠诚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二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规定,在办公场所安装了警示牌,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廉洁司法;三是把廉政的关口前移,加强督查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作风、行政管理、司法礼仪进行动态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并每月进行通报,将全院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真正把纪检监察部门建成防治腐败的“诊疗中心”。2011年,我院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
(三)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增强干警职业素养
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审判业务交流活动,努力营造“强政治、重业务”的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法官的专业技能和办案水平。一是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要求法官站在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审视个案;二是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政治理论与新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庭审观摩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辩法析理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和息诉罢访能力;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行全员岗位分类培训和业务专项培训。2011年院党组积极协调组织干警参加自治区高院、市中院的各类业务培训,使干警能够掌握最新的司法动态,及时更新观念,更新知识,以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需要。其中组织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3次5人、内蒙古法官学院培训7次11人、市中院培训2次7人、自行培训2次30人、其他培训6次18人。此外,我院还不断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人民法院报以“诉讼服务一站式”为题报道了我院在诉讼服务方面的便民措施,同时配合自治区人大、呼和浩特市人大专题调研组就我院审判管理和民事审判工作的专题调研,受到区、市两级人大的一致好评。
三、以创新司法理念为手段,狠抓法院改革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特别是注重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求发展,以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提高诉讼效率为出发点,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在完善立、审、执分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并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催办制度,启动了审判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从而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审判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效地防止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今年我院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三是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尝试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
四、司法为民无止境,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和谐司法
武川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创新作为法院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活力源泉,在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坚持“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的办案方针,按照“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三案工程的要求,妥善化解各类纷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做好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抓好诉讼指导、庭审释明、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四个环节,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服判息诉率;深入推进诉调联动工作,充分发挥好社会力量协助调解的作用,不断加大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二)坚持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龙头,将案件的审判、执行等工作全部纳入审判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一条龙管理,将各项考核指标细化到庭室、量化到个人,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季度对审判案件各项指标进行评查通报,形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向院审委会报告,分析原因,统一标准,提高案件质量。同时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将各项审判指数完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的表现纳入其中,重点将纪律检查与案件质量监督相结合,与涉诉信访相结合,防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滥用。与去年同期相比较民商事案件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我院始终秉承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加大诉前调解的工作力度,在立案庭设立调解室,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社会调查员参与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通过立案庭诉前调解的案件就多达160件,且这些案件均免收诉讼费,共计约15万余元。尽管诉前调解费时、费力,法院投入不小,而且无法体现法院的工作“业绩”,也不能给法院带来“收益”,但我们把大量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前就妥善解决,既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促进了和谐,服务了大局,又减轻了法院在收案方面的压力,尤其是减少了涉法涉诉上访的隐患,最终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狠抓“两庭”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改善司法环境和办案条件
院党组十分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为使审判法庭更加规范化、人性化,我院多方筹措资金新建了标准化的哈乐法庭,法庭占地0.58公顷,主体为二层砖砼结构681m²,附属工程84 m²,投资150万元,目前已投入使用,哈乐法庭的建成为当地群众的诉讼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同时完成了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今年到位资金1520万元,为5月份动工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一)落实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坚持公开促公正,不断扩大司法公开度,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所有案件除法定事由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在立案信访大厅公布监督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召开座谈,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对人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办理并回复;请进来走出去,开展大走访、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关注舆情,加大宣传,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提高陪审率,促进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的作用,增强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办案合力,促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顽强拼搏、奋力进取,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受到区、市两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公正指标8项”、“效率指标10项”、“效果指标10项”,我院连续六年在全市法院系统中排名第一,2011年3月被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评为涉诉信访先进单位,11月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以经验的形式在全区法院系统加以推广,12月被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呼和浩特市扶贫工作促进会授予优秀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单位提名奖,院长关景滨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法院实现连续五年无涉诉信访、上访案件,院党组连续四年被武川县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这些成绩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力量严重缺乏,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仍有提升空间;三是少数法官仍然存在机械办案思想,对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把握不够好;四是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
201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2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真抓实干上动脑筋、想办法、创实绩,确保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面做好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经济强县、实现跨越发展”目标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劳动就业、住房消费、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注重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推动完善和创新社会管理,妥善处理投资项目立项、土地流转、征收等引发的行政争议,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人和”上下功夫,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拓展调解领域,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坚持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积极推动诉调对接机制的完善与发展。
二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继续落实《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进程,切实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民意沟通,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分权制约与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执行水平。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
三要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扎实的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进一步加大查办惩处力度,完善惩防体系,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的实际工作能力。深化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四要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人民法庭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西乌兰不浪、哈乐两个人民法庭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前沿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庭的业务指导,对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疑难问题,要适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全院裁判标准的统一。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建立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乡(镇)司法所等的联系网络,切实增强巡回审判的针对性,防止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要强化人民法庭的司法保障机制,在物质装备和办案经费方面予以倾斜,并力争在2012年开工建设武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
五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及时研究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更加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我院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内容时间:20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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