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兴海县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全县总面积1.21万平方公里,东与贵南、同德隔黄河相望,北与共和县接壤,西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毗邻,南与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玛沁县相连。2018年,农牧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1379元,贫困村退出率100%。2019年5月15日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一)扶贫概况
五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聚焦,创新举措,精心谋划,持续发力,脱贫目标全面实现,脱贫攻坚取得了伟大胜利。
(二)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及基本规划
1、兴海县扶贫开发局(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42.47万元, 比上年减少4620.34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已结束,项目资金也随之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942.4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0万元;农林水支出8894.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3万元。
2、兴海县扶贫开发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44万元、津贴补贴65.64万元、奖金3.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1万元、住房公积金10.93万元;
公用经费1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万元、印刷费0.24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取暖费2.88万元、差旅费1.20万元、维修(护)费0.40万元、租赁费0.16万元、会议费0.8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2万元、工会经费1.82万元。
(来源:兴海县人民政府)
内容时间:2019-04-24